山东青岛:业主收房发现近一半竟是公摊面积!到底怎么回事?-凯发官方首页
买房是件大事,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询问房子的公摊面积是多少。在山东青岛,有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公摊面积达46%,接近一半面积的房子都被公摊摊出去了。
山东青岛:业主收房发现近一半竟是公摊面积
青岛西海岸新区这个房地产项目的六期,是三栋55层的超高层建筑,分别是56号楼、61号楼、62号楼,去年交房。当时,兴致勃勃赶来收房的业主们,都发现自家的房子变小了。
购房业主:我家房产证面积是128.35平方米,套内面积不到70平方米。
购房业主:这是11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应该是59.25平方米。
业主们反映,根据购房之初销售人员的解释,小区属于超高层建筑,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可能会达到31%,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时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的公摊。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最终收房时的公摊系数却远远超过31%,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这三栋楼的分摊系数均在46%以上。
在当地有关部门的一份回复中,明确说明:该项目56号楼分摊系数为0.465,61号楼分摊系数为0.461,62号楼分摊系数为0.463,导致公摊建筑面积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这三栋楼46层以下墙体厚度为60公分,47层及以上墙体厚度为40公分,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建筑外墙一半面积需计入公摊面积内。此外,这三栋楼有两层公共配套用房不计入受分摊面积,因此导致分摊系数相比其他高层住宅偏大。
对于这样的解释,业主们很难接受。在他们看来,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到手缩水了近一半,造成每个户型都非常局促,家里要购买合适的家具家电都存在许多问题。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工作人员听明来意后,直接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而青岛西海岸新区相关部门则表示,目前有关情况仍在处理过程中。
公摊面积由来已久 规定不明易生纠纷
对公摊面积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到底什么是公摊面积?又该如何计算呢?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公摊面积在多大范围内算是合理,国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点往往容易产生纠纷。
公摊面积计算复杂 信息公开化程度不高
一般情况下,一个住宅小区的公摊数据,需要经过以下程序:一个是设计单位的图纸测算,一个是主管部门对公摊的核算,在项目竣工后,测绘部门还要对房产面积再进行一次测算。目前,涉及公摊测量,我国共有《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个国家标准,但由于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多测合一体系,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从而出现公摊面积计算不透明等现象。
商品房预售制增加公摊不确定性
此外,目前不少商品房采用的是预售制,普通购房人只能被动地从开发商等处了解信息,这也为最终到手房屋的公摊面积增加了不确定性。
房屋面积缩水超3% 购房人有权退房或受补偿
目前,国家对住宅的公摊面积并没有设置上限和下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摊面积可以任由开发商随意设定。购房人在前期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特别留意哪些关于公摊面积的信息呢?
其实,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于房屋面积缩水是有明确要求的。《办法》中明确指出,出现误差,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的标准,多退少补。
简单说,就是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同意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人。
因此,在长期从事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律师黄罗平看来,购房人在前期签订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根据政策细化买卖合同的条款。比如,目前开发商在售楼处都必须公开房屋面积预测报告或实测报告,购房者可以从这个报告中查出拟购买的房屋的相关面积数据,由此算出公摊比例。在必要时,购房人可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签订补充协议,就公摊面积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补充约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公摊有异议 购房者可申请面积鉴定
在收房后,假如对公摊有异议,购房者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建筑施工图,房屋销售或者分割方案等,到房产测绘中心申请面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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