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1期)-凯发官方首页
2023-08-21 09:33:51
来源:
作者:
(相关资料图)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凯发官方首页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建邺金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圆美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72瓶,共计24.48公斤,货值1713.6元;已销售27瓶,共计9.18公斤。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造成。经查,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供应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票据、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涉案产品外包装袋完整且产品存放符合阴凉、干燥、避光的存储要求,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编辑:qysb005
标签:
中国企业新闻网凯发首页的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凯发首页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凯发首页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凯发首页的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